有关申请赴法投资短期签证(三个月以下)的手续请参阅以下规定:

 

短期签证即申根国家签证。

    持申根国家签证可以在申根国家区域内自由通行,签证上明确指出不能去的地方除外。申根国家有:德国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丹麦、西班牙、芬兰、法国、希腊、爱尔兰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挪威、荷兰、葡萄牙和瑞典。签证有效期最长为90天。

 

 

有签证权的使馆和总领事馆: 

    指根据各个外交代表机构属地管辖的规定,申根国家区域内主要目的地国家(不是必须首先到达主要目的地国)的使馆或总领事馆(参见“法国其它在华外交代表机构”)

 

递交签证申请材料:

    官方护照(外交护照、公务护照、因公普通护照)持有人需通过中方部委或授权机构递交签证申请。普通护照持有人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递交申请。

 

法国驻北京大使馆领事处

 

签证申请材料

 

(1). 一份填写好的短期签证申请表,表格上贴近照一张;

 

(2). 护照有效期需超过所申请签证有效期三个月,并附护照个人资料页复印件一份;

 

(3). 中方公司出具的正式介绍信(需注明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、申请人的职务、赴法目的和回国保证)和营业执照(原件、复印件和翻译件);

 

(4). 法方业务伙伴的邀请信,其中需说明:

       a. 计划在法国逗留的时间; 

       b. 赴法目的、日程以及行程安排。

 

(5). 经济担保(以担保信或其它形式体现在邀请函中);

 

(6). 邀请人或雇主出具的申请人已有国际医疗保险的书面证明(健康险、意外险......),如果不能提供此证明,签证申请人需投保保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的医疗保险以及意外保险;

 

(7). 中国公民需提供户口本原件、原件和翻译件;

 

(8). 机票预订单和与申请人在法国或申根国家区域(如果申请人还想到申根国地区其他国家旅行)逗留期间相符的酒店预订单。

 

 

签证费:

    签证费用为35欧元。折合成人民币时根据使馆公布的现行汇率计算。不收取任何其它费用。

 

 

注: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具体规定以各使馆要求为准!